金钼股份(601958):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1.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提供 2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2.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光明)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确定,按季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 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概述 根据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两个控股子公司提供22,000万 元委托贷款,其中向金钼汝阳提供20,000万元委托贷款,向金钼光明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确定,按季调整。担保方式均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固定资产。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风险可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确定,按季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金钼汝阳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67583564066 成立日期:2004年2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 法定代表人姓名:贺昕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等。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4100198F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0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陈桥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牛鹏 注册资本:8,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等,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系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2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总余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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