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9:11:13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2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智云”)6%的股权,最终由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金控”)、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招银”)、珠海德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仑投资”)及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报智融”)四家企业联合以人民币1.50亿元受让新华智云6%股权。新华网与柯桥金控、长江招银、德仑投资及浙报智融共同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后续进展情况
由于新华智云未在2024年年底之前向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经新华网、柯桥金控、长江招银、德仑投资及浙报智融各方友好协商,新华网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0亿元回购柯桥金控、长江招银、德仑投资及浙报智融合计持有的新华智云6%股权,并于2025年6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网将持有新华智云51%股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344098769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以西群贤路以北1幢
(5)法定代表人:虞伟强
(6)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6日
(8)经营范围: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

(9)主要股东情况: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持股100%。

2、其他情况
柯桥金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柯桥金控总资产70.28亿元,净资产34.0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2,370.05万元,净利润5,307.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柯桥金控总资产74.94亿元,净资产34.16亿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42.02万元,净利润1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柯桥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K41BE17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1号38-5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广电文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涛)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6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

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90%14,670.00
武汉汉阳造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6,000.00
喀什长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0.00%3,000.00
武汉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3,000.00
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0%2,880.00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60%180.00
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150.00
湖北长江广电文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40%120.00
2、其他情况
长江招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江招银总资产1.56亿元,净资产1.4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14亿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江招银总资产1.57亿元,净资产1.44亿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长江招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珠海德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珠海德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WRU776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925号(集中办公区)
(5)执行事务合伙人:厚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黄晓芳)
(6)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

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云南萃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64.5161%2,000.00
芒果次元(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2.2581%1,000.00
厚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2258%100.00
2、其他情况
德仑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仑投资总资产0.3亿元,净资产0.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03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德仑投资总资产0.3亿元,净资产0.3亿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德仑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H53030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镇南路1号1幢205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4,50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05月0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

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宿迁华鑫云戠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79%3,505.00
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22.19%1,000.00
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2%1.00
2、其他情况
浙报智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报智融总资产4,500.16万元,净资产4,500.1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报智融总资产4,500.16万元,净资产4,500.16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浙报智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BK45
3、注册资本:49,019.6079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460号文娱中心430室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傅丕毅
7、成立日期:2017年6月12日
8、营业期限:2017年6月12日至2037年6月11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45.00
2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4.00
3杭州数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
4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
5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80
6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
7珠海德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0
(二)主要财务数据
新华智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1,225.7146,287.90
负债总额12,023.628,063.17
净资产39,202.0938,224.73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6,550.532,411.81
净利润-2,616.70-977.36
注:新华智云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新华智云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部分股权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新华智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由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20606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新华智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6,57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新华网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0亿元回购柯桥金控、长江招银、德仑投资及浙报智融合计持有的新华智云6%股权。

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转让方1):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2):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3(转让方3):珠海德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甲方4(转让方4):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除特别单独列示外,合称“甲方”或“转让方”;甲方和乙方合称“甲乙双方”或“各方”。

(一)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前,乙方已委托评估机构对新华智云股东权益、乙方已确认的与标的股权相关的金融负债进行了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及原协议约定,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以下简称“总对价”),具体如下:
(1)乙方向甲方1支付0.45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款0.25亿元;原协议约定乙方回购甲方1所持新华智云股权时应向甲方1支付的价款与本段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0.20亿元)。

(2)乙方向甲方2支付0.30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款0.16亿元;原协议约定乙方回购甲方2所持新华智云股权时应向甲方2支付的价款与本段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0.14亿元)。

(3)乙方向甲方3支付0.30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款0.16亿元;原协议约定乙方回购甲方3所持新华智云股权时应向甲方3支付的价款与本段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0.14亿元)。

(4)乙方向甲方4支付0.45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款0.25亿元;原协议约定乙方回购甲方4所持新华智云股权时应向甲方4支付的价款与本段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0.20亿元)。

2.各方同意,总对价的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对价的90%即1.3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作为首付款(其中:乙方向甲方1支付0.405亿元;乙方向甲方2支付0.27亿元;乙方向甲方3支付0.27亿元;乙方向甲方4支付0.405亿元)。

(2)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对价的10%即0.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作为尾款(其中:乙方向甲方1支付0.045亿元;乙方向甲方2支付0.03亿元;乙方向甲方3支付0.03亿元;乙方向甲方4支付0.045亿元)。

3.乙方应将总对价款项中应支付给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的款项分别支付至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以下指定的收款账户,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款项到达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指定的收款账户后即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

4.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将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甲方即不再持有新华智云的任何股权,不再享有与新华智云股权有关的任何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与新华智云股权有关的任何股东义务。

(二)过渡期间损益及股权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项下形成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相关的工商变更。

(三)税费等承担
1.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各种税赋,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2.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费用,由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各自承担;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未做规定的,由各方平均分担。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后,甲方对标的股权转让前后新华智云的债权、利润等均不再享有分配请求等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乙方向甲方中的任何一方支付价款若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向该方支付的价款×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向该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中的任何一方若不配合乙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工商变更,导致工商变更逾期完成,每逾期一日该方应按(乙方已付给该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除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生效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各方完成签署;(2)各方各自有权议事机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3)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所需的审批机构的批准。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如顺利完成,新华网将持有新华智云51%股权,新华智云仍为新华网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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