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8:15:25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路桥: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故出现规定的不能解除限售或者不能全部解除限售的情形;同时,《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将对前述共计14,448,84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称本次回购注销)。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五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10,039,485股变更为8,695,590,645股,注册资本将由8,710,039,485元变更为8,695,590,645元。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11日9: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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