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兴国先生、王陆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6、张兴国先生、王陆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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