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
? 公司拟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 本次调整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合顺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一)“合顺债转”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同意注册,聚合顺于2024年7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66.52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根据公司发行“合顺转债”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调整及优化募集资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623.86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880.02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净利息)。 12.4 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拟对“年产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因此,本次拟调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15,503.88万元(含已使用的7,623.86万元和未使用的7,880.0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在2022年就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且启动了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目前完成的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主要生产车间,符合变更后“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的需要,后续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装修;本次调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拟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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