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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11:0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4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总股本 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21171元(含税),共计派发 33,129,124.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211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59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423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211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12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8*****80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08*****710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6月 27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莉莉
咨询电话:0710-3468255
传真电话:0710-344765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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