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广和通(30063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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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6:0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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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广和通: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
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65,453,54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股后的股本 762,825,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66,988,953.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 765,453,542股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66,988,953.70元/765,453,542*10=3.48798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765,453,542股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7983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的总股本 765,453,54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股后的股本 762,825,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无需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27,960.00股后的 762,825,5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471 | 张天瑜 |
2 | 02*****717 | 应凌鹏 |
3 | 08*****809 | 新余市广和创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6月 25日至登记日 2025年 7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总股本 765,453,542股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66,988,953.70元/765,453,542*10=3.48798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765,453,542股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7983元。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A座 11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仕江,曹睿
咨询电话:0755-26520587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