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5:49 中财网
原标题:田中精机: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7月3日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50万股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80元/股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1人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15日
(二)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50万股
(三)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1人
(四)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8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职务获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总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共21人)131.5042.28%0.84%
合计131.5042.28%0.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082号验资报告,认为: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741,69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5,741,692.00元。根据贵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 15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每股人民币9.80元,其中,本次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15,000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贵公司本次股票实际激励对象共21名认购1,315,000股,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2,887,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15,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1,572,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57,056,692.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5,741,692.00元,股本人民币155,741,692.00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第79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56,692.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57,056,692.00元。”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1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1,732,92726.801,315,00043,047,92727.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4,008,76573.200114,008,76572.59
股份总数155,741,692100.001,315,000157,056,692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最终应以授予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57,056,692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98元/股。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5,741,692股增加至157,056,69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上海翡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909,935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股本总额的25.6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翡垚投资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25.41%,翡垚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肖永富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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