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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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3: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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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山股份: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简称:24天山 K1 债券代码:148712.SZ
债券简称:24天材 K3 债券代码:148759.SZ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年 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山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 2024年 4月 24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6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9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4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6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9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0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2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 23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4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5 第十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 28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1
中文名称: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shan Materials Co., Lt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由
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简称 | 24天山 K1 |
债券代码 | 148712.SZ |
起息日 | 2024-04-24 |
到期日 | 2027-04-24 |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 20.00 |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 2.38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债券名称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二) |
债券简称 | 24天材 K3 |
债券代码 | 148759.SZ |
1
起息日 | 2024-06-05 |
到期日 | 2029-06-05 |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 10.00 |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 2.44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了两项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4年 5月 7日就发行人的公司名称变更及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及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24年 5月 21日就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的进展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进展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24年 8月 2日就发行人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均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24天材 K3”存续期内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4天材 K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受托管理人按照《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股份”)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以 1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1,552,931,120股股份,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8,663,422,814股减少到 7,110,491,694股,注册资本将由 8,663,422,814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元人民币,触发“24天山 K1”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具体会议召开及决议等情况详见“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受托管理人将持续跟进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于 1999年上市,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完整、全国性布局的水泥公司,公司熟料产能、商品混凝土产能居全国第一,骨料产能全国领先,市场范围涵盖 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份额、品牌地位均处于行业头部。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的集团产业协同发展优势。有深厚的管理整合经验,持续推进三精管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质量。
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多年耕耘形成深厚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质量、保供、服务等方面的市场美誉度。
2.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水泥及其相关制品等,所处行业为建材业。水泥是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推进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是国家经济发展建设的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水泥行业的发展在近二十年来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近年来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影响,水泥产量有所波动。2022年全国水泥产量为21.3亿吨,同比下降10.5%。
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 20.23亿吨,同比下降 0.7%。2024年全国水泥产量 18.25亿吨,同比下降 9.5%。
水泥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也是一个高度依赖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行业,随着错峰生产常态化和双碳政策、产能置换政策的严格执行,新增产能将得到遏制,但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现状仍然严峻,需求不足依然突出,政策约束与行业转型在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带头作用和协调作用将更加凸显。水泥行业继续坚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按照双碳政策指引,积极研究探索过剩产能退出的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随着国家绿色发展及工业智能制造的不断深入,行业的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成为普遍共识,培育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渐成趋势,且随着国家加大对能耗和碳排放及环保管控力度,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是水泥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同时,骨料行业现已进入转型升级、大规模生产、绿色环保发展的阶段,具备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的大型砂石骨料投资企业将主导行业的发展方向,未来加大以“商混、骨料”为代表的“水泥+”业务一体化发展已成为水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水泥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完整、全国性布局的水泥公司,在华东、华中、华南、西南、新疆等多数区域市场份额、品牌地位均处于行业头部。公司市场范围涵盖全国 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和产业链的一体化布局,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地区需求变化、竞争态势差异造成的波动。公司坚定推进“水泥+”战略,以全方位的布局、完整的产业链、一体化的跨专业协同,参与行业竞争。
经营模式:公司秉承“材料创造美好世界”的企业使命,“善用资源、服务建设”的核心理念和“创新、绩效、和谐、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聚焦主业、做强做优,全面深化三精管理,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化升级,紧抓“水泥+、国际化、双碳”三大翘尾因素,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基础材料制造服务商,以高品质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回报社会。
管理模式:公司持续强化以“经营精益化、管理精细化、组织精健化”为内涵的三精管理,内外兼修提升公司运行水平。公司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用数智理念推动组织变革、流程变革、数据变革,加速标准化、流程化、数字化迭代升级,以信息技术手段助力精益生产、采购降本、财务降本和安全环保等工作;持续推进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活动,构建经营效益、运营管控、ESG管理等多维对标体系,向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迈进。
组织模式: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布局、业务规模、管理幅度、行政区域、业务略匹配、协调发展、专业管理、精简精干、循序优化”原则,构建“上市公司——区域公司——成员企业”三级管理,设立 15个区域公司,其中 10个专业化水泥公司、3个专业化商混骨料公司,1个特种水泥专业化公司,1个国际化业务平台。
采购模式:以品类管理为核心,整合采购需求与供应资源,采取战略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和分散采购等采购模式。对煤炭、大宗原材料等重要物资根据资源分布特点结合规模采购优势,通过战略采购、集中采购,不断拓展新的优质资源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性价比。
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的销售特点、销售对象、销售范围,线下销售采取直销、经销两种模式,线上电商销售通过“聚材通”平台实施。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截至 2024年末,公司拥有水泥产能 4.98亿吨,产量 2.10亿吨;熟料产能 3.05亿吨,产量1.72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 3.59亿方,产量 0.76亿方;骨料产能 2.33亿吨,产量 1.74亿吨。
3. 经营业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258,052.07万元、10,737,995.93万元和 8,699,513.86万元,发行人水泥及其相关制品业务为发行人主业,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始终不低于 96%。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 | 2024年 | | 2023年 | | 2022年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水泥及相关制品 | 8,382,410.35 | 96.35 | 10,464,741.61 | 97.46 | 12,900,875.94 | 97.31 |
其中:水泥及熟料 | 5,559,068.43 | 63.90 | 7,107,211.19 | 66.19 | 8,918,354.73 | 67.27 |
商品混凝土 | 2,347,752.09 | 26.99 | 2,773,668.42 | 25.83 | 3,432,134.84 | 25.89 |
骨料 | 475,589.83 | 5.47 | 583,862.00 | 5.44 | 550,386.37 | 4.15 |
其他 | 317,103.51 | 3.65 | 273,254.32 | 2.54 | 357,176.12 | 2.69 |
合计 | 8,699,513.86 | 100.00 | 10,737,995.93 | 100.00 | 13,258,052.06 | 100.00 |
二、发行人 2024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变动比例
(%) |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原因 |
1 | 总资产 | 2,880.74 | 2,947.22 | -2.26 | - |
2 | 总负债 | 1,886.05 | 1,941.80 | -2.87 | - |
3 | 净资产 | 994.69 | 1,005.42 | -1.07 | - |
4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27.25 | 841.47 | -1.69 | - |
5 | 资产负债率(%) | 65.47 | 65.89 | -0.64 | - |
6 | 流动比率 | 0.53 | 0.56 | -5.36 | - |
7 | 速动比率 | 0.45 | 0.46 | -2.17 | - |
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31 | 117.43 | -17.99 | -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原因 |
1 | 营业收入 | 869.95 | 1,073.80 | -18.98 | - |
2 | 营业成本 | 724.46 | 899.94 | -19.50 | - |
3 | 利润总额 | 1.01 | 30.88 | -96.73 | 主要系 2024年度
受市场需求偏弱
价格大幅下降的
影响,水泥熟料和
商品混凝土价格
及利润同比下降
综合所致。 |
4 | 净利润 | -6.51 | 20.10 | -132.39 | 主要系 2024年度
受市场需求偏弱
价格大幅下降的
影响,水泥熟料和
商品混凝土价格
及利润同比下降
综合所致。 |
5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8 | 19.65 | -130.43 | 主要系 2024年度
受市场需求偏弱
价格大幅下降的
影响,水泥熟料和
商品混凝土价格
及利润同比下降 |
序号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原因 |
| | | | | 综合所致。 |
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 144.52 | 180.03 | -19.72 | - |
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24.60 | 169.51 | -26.49 | - |
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87.31 | -91.29 | 4.36 | - |
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58.34 | -42.26 | -38.05 | 主要系随着发行
人水泥板块的联
合重组规模下降
重组资金需求减
少,发行人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随
之减少;此外发行
人报告期内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调
整偿还债务的规
模。 |
10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10 | 3.62 | -14.36 | - |
11 | 存货周转率 | 9.29 | 8.52 | 9.04 | - |
1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2.01 | 15.74 | -23.70 | - |
13 | 利息保障倍数 | 0.96 | 1.65 | -41.61 | 主要系2024年度
内利润水平下降
所致。 |
14 | EBITDA利息倍数 | 3.88 | 4.22 | -8.03 | - |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 24天山 K1 |
债券代码 | 148712.SZ |
募集资金总额 | 20.00 |
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0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0.00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
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 是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
情况(如发生变更)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
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报告期内项目
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如有)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或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
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 否 |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
整改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合法合规 |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 24天材 K3 |
债券代码 | 148759.SZ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 |
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0.00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
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 是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
情况(如发生变更)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
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报告期内项目
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如有)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或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
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 否 |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
整改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合法合规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定期报告名称 | 公告场所 |
1 | 2024-03-27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 深交所 |
2 | 2024-08-27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深交所 |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
中信证券已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披露了临时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临时报告名称 | 披露事项 |
1 | 2024-04-25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 发行人拟将公司名称由“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
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 | 2024-04-30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 发行人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 |
3 | 2024-05-16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发行人以 1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公司予以补偿
的 1,552,931,120股股份,按照法
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
销,并修改《公司章程》;上述
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8,663,422,814股变更为
7,110,491,694股,注册资本由
8,663,422,814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元人民币。 |
4 | 2024-07-31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 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8,663,422,814
元人民币变更为7,110,491,694元
人民币,截至公告日,发行人已
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乌 |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临时报告名称 | 披露事项 |
| | | 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债券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 2024年末/2024年度 | 2023年末/2023年度 |
流动比率 | 0.53 | 0.56 |
速动比率 | 0.45 | 0.46 |
资产负债率(%) | 65.47 | 65.89 |
EBITDA利息倍数 | 3.88 | 4.22 |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56倍、0.5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46倍、0.45倍,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尚可。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89%、65.47%,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可控。
从 EBITDA利息倍数来看,发行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22倍、3.88倍,发行人 EBITDA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偿债能力较有保障。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4天山K1”和“24天材K3”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制定《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24天材 K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24天山 K1”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24天山 K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于 2024年 4月 24日完成发行 20亿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股份”)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以 1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 1,552,931,120股股份,并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8,663,422,814股减少到7,110,491,694股,注册资本由 8,663,422,814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元人民币。鉴于本次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于 2024年 5月 20日至 2024年 5月 24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4年 5月 24日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6.50%,反对 0%,弃权 13.50%。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合资信”)。联合资信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4天山 K1”的信用等级为 AAA。
联合资信于 2024年 5月 31日披露了《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4天材 K3”的信用等级为 AAA。
联合资信于 2024年 8月 14日披露了《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主体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作为“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1.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
(3)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救济措施: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以下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如发行人违反以上相关资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在 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在 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 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3)在 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相关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1.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
(3)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救济措施: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以下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如发行人违反以上相关资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在 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在 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 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3)在 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相关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其他事项
无。
第十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经
中信证券核查,“24天山 K1”和“24天材 K3”的相关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 148712.SZ |
债券简称 | 24天山 K1 |
债券余额(亿元) | 20.00 |
科创项目进展情况 | 发行人为科创企业类主体,本期债券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目
建设用途。 |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 | 发行人研究并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创新模式,将双碳工作融
入行业生态建设;加强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加强低碳产品开
发与碳捕集利用等科技创新,科学构建双碳标准体系和碳管理平
台,积极探索双碳管理标准化路径,为即将实施水泥行业碳排放
权全国交易做好准备;加快生产线节能改造治理,提升原燃料替
代水平,加快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布局,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建
设和运行;聚焦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高端化,加快特种水泥研发应
用和布局优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创新
协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研发项目向多领域拓展。公司
拥有 2所特种水泥、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专业研究院、3座博士后工
作站、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个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9家高新技术企
业,9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
基金产品的运作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其他事项 | 不适用 |
债券代码 | 148759.SZ |
债券简称 | 24天材 K3 |
债券余额(亿元) | 10.00 |
科创项目进展情况 | 发行人为科创企业类主体,本期债券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目
建设用途。 |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 | 发行人研究并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创新模式,将双碳工作融
入行业生态建设;加强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加强低碳产品开
发与碳捕集利用等科技创新,科学构建双碳标准体系和碳管理平
台,积极探索双碳管理标准化路径,为即将实施水泥行业碳排放
权全国交易做好准备;加快生产线节能改造治理,提升原燃料替
代水平,加快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布局,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建
设和运行;聚焦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高端化,加快特种水泥研发应
用和布局优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创新 |
| 协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研发项目向多领域拓展。公司
拥有 2所特种水泥、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专业研究院、3座博士后工
作站、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个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9家高新技术企
业,9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
基金产品的运作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其他事项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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