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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000016):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3:55 中财网
原标题:深康佳A: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简称:21康佳01 债券代码:114894 债券简称:21康佳02 债券代码: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3 债券代码:133040 债券简称:22康佳01 债券代码:149987 债券简称:22康佳03 债券代码: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5 债券代码:133333 债券简称:24康佳01 债券代码:133759 债券简称:24康佳02 债券代码: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3 债券代码:13378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025年6月
重要提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3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15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8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0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21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4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5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6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7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28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士平
注册资本2,407,945,408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407,945,408元人民币
住所(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邮政编码51805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李春雷,董事局秘书,0755-26609138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21日印发的“深证函[2020]890号”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1年1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10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1康佳01”;2021年5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5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1康佳02”;2021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8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为“21康佳03”,发行规模共计23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6日印发的“证监许可
[2022]877号文”,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2022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12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2康佳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深证函[2022]539号”无异议函,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2022年9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2康佳03”;2022年10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2康佳05”,发行规模共计12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1月16日印发的“深证函[2023]780号”无异议函,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2024年1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15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4康佳01”;2024年3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8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分别为“24康佳02”及“24康佳03”,发行规模共计23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1康佳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4.46%。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7
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1月8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1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二)“21康佳02”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4.0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5月21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5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5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三)“21康佳03”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8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95%。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8
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7月9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四)“22康佳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12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23%。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7月14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五)“22康佳03”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6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3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7
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9月8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六)“22康佳05”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6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5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10月18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10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七)“24康佳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4康佳01”。

2、发行规模:1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在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7、债券利率:4.00%。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1月29日。

10、发行期限: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共2个交易日。

11、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4年1月26日。

12、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

13、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1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5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1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支付日为2027年的1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支付日为2026年1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

(八)“24康佳02”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4康佳02”。

2、发行规模:4亿元。

3、债券期限:3年期,在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7、债券利率:4.00%。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3月18日。

10、发行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8日,共2个交易日。

11、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4年3月15日。

12、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13、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1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为2025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支付日为2027年的3月1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支付日为2026年3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

(九)“24康佳03”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4康佳03”。

2、发行规模:4亿元。

3、债券期限:3年期。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4.03%。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3月18日。

8、发行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8日,共2个交易日。

9、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4年3月15日。

10、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

11、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期: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支付日:2027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兴业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查阅发行人财务报表、银行征信报告等信息,并不定期查询相关网站,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报告期内,兴业证券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债券的增信措施及其有效性。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就“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发行人已分别与兴业证券、相应监管银行签署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各期债券募集资金转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对发行人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提示发行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督促发行人信息披露
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兴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

报告期内,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督导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已督促发行人按时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兴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场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在2024年6月26日向市场公告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六、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况。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七、其他
无。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有消费类电子业务及半导体业务等,其中消费类电子业务主要由多媒体业务和白电业务构成。2024年,发行人持续聚焦主业,推进业务2023
结构调整,优化部分主业赋能不强、毛利水平较低的业务。发行人 年度及2024年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彩电业务50.2845.2347.0826.38
白电业务41.2737.1342.5723.85
存储芯片贸易及半导体业务1.701.5333.9719.03
环保及新材料业务--11.466.42
PCB业务4.814.334.762.67
其他业务13.0911.7738.6421.65
合计111.15100178.49100
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111.15亿元,同比下降37.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6亿元,同比下降52.31%。发行人2024年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4年,发行人聚焦消费电子业务和半导体业务,退出非主业和和对主业赋能不强且持续亏损的业务,导致营业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2、2023年发行人因处置参股企业股票,将其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处置股票及改变核算方法产生约7.5亿元收益,2024年发行人无类似的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因此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2024年,受市场竞争加剧、供应链持续波动以及刚性费用压降空间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彩电业务持续承压,仍处于亏损状态。

4、2024年,为加速推进半导体业务产业化进程,发行人在MLED(MicroLED及MiniLED的统称)产业化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并在MiniLED显示产品销售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发行人半导体业务仍处于产业化初期,未实现规模化及效益化产出,影响了盈利水平。

5、2024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根据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45亿元,导致利润减少。

6、2024年,发行人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变动及或有对价增加,导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3.63亿元。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
2024年,由于发行人持续聚焦主业,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优化部分主业赋能不强、毛利水平较低的业务等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产总额同比下降,同时受资产减值风险、持续亏损等影响,发行人权益同比下降。

发行人2023年末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51%和92.65%,整体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投资额不断增长,相应的对外负债规模增长较快所致。发行人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变动比率
资产合计304.13358.25-15.11%
负债合计281.78299.18-5.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7056.44-58.01%
所有者权益合计22.3559.07-62.1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111.15178.49-37.73%
营业利润-36.86-25.87-42.46%
利润总额-38.15-27.17-40.40%
净利润-38.84-26.36-47.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6-21.64-52.2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5.53-6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14.68-10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3-8.31-266.1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变动比率
流动比率0.630.88-28.41%
速动比率0.490.70-30.00%
资产负债率(%)92.6583.5110.94%
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核查情况
21康佳01于2021年1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根据21康
佳01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1康佳02于2021年5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5亿元。根据21康佳02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2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1康佳03于2021年7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8亿元。根据21康佳03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1于2022年7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2亿元。根据22康
佳01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3于2022年9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根据22康佳03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5于2022年10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根据22康
佳05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5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4康佳01于2024年1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根据24康
佳01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截至报告期末,24康佳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4康佳02于2024年3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4亿元。根据24康佳02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截至报告期末,24康佳02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4康佳03于2024年3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4亿元。根据24康佳03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或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截至报告期末,24康佳0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核查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监管银行开立了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1康佳01、21康佳02及21康佳03于2024年年度付息日按时足额付息,并已于2024年按时足额兑付;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于2024年年度付息日按时足额付息;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于2024年内未涉及还本付息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不存在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末2023年末变动比率
流动比率(倍)0.630.88-28.41%
速动比率(倍)0.490.70-30.00%
资产负债率(%)92.6583.5110.9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4.21-2.39-76.15%
2023 2024
年和 年,发行人持续亏损,债务负担较重,所有者权益持续下降。

受发行人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下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EBITDA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指标同比下降。

发行人控股股东对发行人提供了增信支持,同时发行人融资渠道相对畅通。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集团”)的担保显著提升了发行人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华侨城集团是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在行业地位、土地储备、资产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

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240.50亿元,尚未使用授信128.83亿元,且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具备直接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银行贷款均按期偿还本息,不存在逾期情况。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 01 24 02 24 03
康佳 、 康佳 和 康佳 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发行人采取了设立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对应披露的内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康佳01、24康佳02和24康佳03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注册资本:12,000,000,000.00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邮政编码:5180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6175T
公司网址:www.chinaoct.com
联系电话:86-755-26600248
传真:86-755-26600936
业务及财务情况:
担保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旅游综合业务板块、房地产业务板块、电子科技业务及相应产业板块。报告期内,担保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动。

担保人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旅游综合业务315.6844.65%358.4545.19%
房地产业务285.5640.39%254.7932.12%
电子科技业务104.1514.73%169.4821.37%
其他业务1.600.23%10.521.33%
合计707.00100.00%793.23100.00%
2024
年,担保人主营业务收入由旅游综合业务、房地产业务及电子科技业务等构成。其中,房地产业务、旅游综合业务和电子科技业务是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其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9.77%。

1、旅游综合业务
担保人旅游综合业务主要包括旅游与酒店业务。

2000年以来,担保人以“欢乐谷”为品牌进行连锁经营,在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武汉建成了主题公园,2013年天津欢乐谷、上海玛雅海滩水公园和云南华侨城温泉水公园建成开园,进一步丰富了担保人产品线,巩固了在中国主题公园业的行业领袖地位。担保人逐步确定了以“旅游项目为主体的成片综合开发”模式,成功实现了“主题公园项目成片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成片开发”等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2024年度,担保人旅游综合业务实现收入315.68亿元、实现毛利44.87亿元、毛利率为14.21%,旅游综合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1.93%。

在发展以主题公园为主的旅游景区业务的同时,担保人进一步扩展与旅游业相配套的酒店业务。担保人旗下目前建设和运营管理酒店50余家,产品涵盖以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威尼斯英迪格酒店、海景嘉途酒店、前海华侨城JW万豪酒店、东部华侨城酒店群、经济型精品连锁品牌城市客栈等为代表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精品酒店、公寓型酒店和经济型酒店,与华侨城的其他文化旅游产品交相辉映,相得益彰。酒店业务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

2、房地产业务
担保人秉承“优质生活创想家”理念,把“创想文化”和“优质生活”作为核心战略,以文化艺术内涵融入优质生活空间,打造以住宅业务为核心、以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和物业管理业务为两翼、以“文化+旅游+城镇化”为探索领域的房地产综合业务体系。报告期内,担保人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254.79亿元和285.56亿元,同比增长12.08%。

未来担保人将从“旅游+地产”模式逐步过渡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城镇化”模式。担保人已经形成了以旅游景区为主体,文化科技、文化演艺、旅游衍生品和旅行社等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链,并带动了担保人房地产业务板块的发展,基于该种发展战略,担保人文化旅游景区、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产将以多种产品融合的形式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电子科技业务
担保人的电子科技业务主要由康佳集团负责运作经营。

整体来看,担保人作为大型中央企业,业务多元,在股东背景、行业地位、品牌效应以及融资便利性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同时,随着项目的逐步开发及销售、国内文旅业务的复苏以及文旅项目逐步投入运营,将有望保持良好的综合竞争力。此外,担保人资产受限程度低,融资渠道畅通。

综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担保人未发生对其担保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康佳01、21康佳02及21康佳03于2024年年度付息日按时足额付息,并已于2024年按时足额兑付;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于2024年年度付息日按时足额付息;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于2024年内未涉及还本付息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24年5月3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22康佳0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就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相应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 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2023 年度计提减 值准备发行人于2024年4 月 2日发布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受托管理人 于2024年4 月10日发 布了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 报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对参 股公司提供 股东借款逾 期发行人于2024年8 月17日发布关于对 参股公司提供股东 借款逾期的进展公 告受托管理人 于2024年8 月26日发 布了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 报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 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 借款逾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发行人于2024年8 月28日发布关于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的公告受托管理人 于2024年9 月2日发布 了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 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4月15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截至2025年4月15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85,343.0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6.01%。

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20,570.45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64,772.56万元。

关于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的详细情况,请参考发行人相关临时公告及其2024年年度报告。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24年度,“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更。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四、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变更
2025 4 8
年 月 日,发行人接到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通知:为推进央企之间
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拟由其他央企集团对发行人实施专业化整合,后续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本次整合或将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侨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创”)及合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贸公司”)签署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计划将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下属全资子企业磐石润创及合贸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发行人722,383,54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9997%,磐石润创及合贸公司未持有发行人任何股份。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发行人总股本不变,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持有发行人的任何股份,磐石润创及合贸公司将合计持有发行人722,383,54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9997%,其中,磐石润创持有发行人524,022,432 A 21.762222%
股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合贸公司持有发行人
198,361,110股B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237774%。发行人控股股东将由华侨城集团变更为磐石润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发行人最终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股份划转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后,磐石润创承诺其或其关联方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除并承接华侨城集团对发行人提供的融资担保。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能否完成上述程序以及所需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报告期发行人出现亏损、所有者权益下降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14亿元和-32.06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竞争激烈、毛利较低的家电行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价格等因素均能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2024年度出现亏损原因详见“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59.07亿元和22.35亿元。

各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亏损,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2023 2024
(三)发行人计提 年度、 年度减值准备
发行人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1,719.59万元,达到上年末(即2022年末)净资产(846,243.32万元)的12.02%,达到2023年末净资产(590,662.29万元)的17.22%。发行人2023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详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发行人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4,516.88万元,达到上年末(即2023年末)净资产(590,662.29万元)的22.77%,达到2024年末净资产(223,465.17万元)的60.20%。发行人2024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详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规模较大
发行人2023年末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51%和92.65%,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规模较大。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为201.83亿元,其中一年以内有息负债金额为123.52亿元,占比61.20%。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78.32亿元,占比38.80%,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稍大。

考虑华侨城集团对发行人融资的支持、发行人的银行贷款能够接续及新控股股东在原融资担保承接及股东借款归还方面作出相关承诺支持,实际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兴业证券作为“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24康佳01”、“24康佳02”及“24康佳03”的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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