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代码: 148703.SZ 债券简称: 24冀东 01 债券代码: 148918.SZ 债券简称: 24冀东 02 债券代码: 524120.SZ 债券简称: 25冀东 0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7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变化情况及处理结果 ........ 8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9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0 第八节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其他义务履行情况 ................................... 11 第九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12 第十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3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 14 第十二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5 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要 2024年度,由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截至此报告出具日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相关情况汇总如下: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一创投行担任“24冀东01”、“24冀东02”、“25冀东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发行人披露《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刘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聘任魏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均与第十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披露《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孔庆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刘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现代化新型干法生产企业,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等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24冀东0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7.4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24冀东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25冀东0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8.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4冀东01”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7.4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4冀东02”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25冀东01”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专户运作情况 为维护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于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等。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已按时划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变化情况及 处理结果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4冀东01”、“24冀东02”、“25冀东01”未采取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实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聘请监管银行,并约定了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报告期内,“24冀东01”、“24冀东02”、“25冀东01”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未触发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约定的承诺事项。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24冀东01”、“24冀东02”、“25冀东01”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根据《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4冀东 01”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4月 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的 4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4冀东01”的兑付日为 2029年 4月 22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7年 4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根据《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4冀东02”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9月 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的 9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4冀东 02”的兑付日为 2029年 9月 20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7年 9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根据《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5冀东01”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1月 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5冀东01”的兑付日为 2030年 1月 20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8年 1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4冀东01”、“24冀东02”不涉及利息偿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4冀东01”已于 2025年 4月 22日完成相关债券的利息支付,“24冀东02”、“25冀东01”不涉及本息偿付的情况。 第八节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其他义务履行情况 无。 第九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 2024年度,发行人已按时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经审阅财务报表等相关公告。 2025年3月28日,发行人已按时披露2024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 二、临时报告披露 债券相关临时公告主要披露如下: 报告期,发行人披露《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刘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聘任魏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均与第十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披露《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孔庆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刘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第十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偿债意愿分析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为了充分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聘请监管银行,并约定了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综上,发行人偿债意愿较为强烈。 二、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593.14亿元,净资产 292.59亿元。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52.87亿元,同比降低 10.44%,营业利润-7.66亿元,同比减亏6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亿元,同比减亏33.14%,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继续下降,利润继续亏损,公司盈利能力较弱。 但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正,资金实力较为雄厚,债务结构较为合理,融资渠道畅通,总体来看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 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二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7,500万元。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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