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7:31:10 中财网
原标题:欧菲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5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年 9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75,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36,400.00207,400.00
2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145,000.00122,600.00
3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158,700.00120,600.0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700.0025,2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
合计780,800.00675,800.00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36,400.00151,458.70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晶润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 电”)
2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145,000.00-合肥光电
3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158,700.00-南昌欧菲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700.00-合肥光电
5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
合计780,800.00351,458.70  
3、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 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2月 20日、2022年 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变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变更前占总 募集资金净 额比例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变更后占总 募集资金净 额比例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36,400.00151,458.7043.09%131,458.7037.40%
2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 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52,000.00--20,000.005.69%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56.91%200,000.0056.91%
合计488,400.00351,458.70100.00%351,458.70100.00% 
4、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年 9月 16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023年 2月 26日2024年 2月 26日
2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2026年 1月 7日2027年 1月 7日
5、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024年 2月 26日2026年 2月 26日
6、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

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15.76%。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变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变更前占总募集 资金净额比例变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变更后占总募集 资金净额比例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36,400.00131,458.7037.40%96,083.0227.34%
2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52,000.0020,000.005.69%0.000.00%
3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 建项目58,599.95--55,375.6815.76%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56.91%200,000.0056.91%
合计546,999.95351,458.70100.00%351,458.70100.00% 
7、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截至2025年6月27日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236,400.000
2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 片与镜头产线项目52,00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截至2025年6月27日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58,599.950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
合计488,400.00200,000.00 
注: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2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2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6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 3,875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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