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存续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6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8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1年 6月 1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杭氧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1)010799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2年 6月 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2)100939),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2023年 5月 3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048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2024年 5月 23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017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2025年 5月 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5)100027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1年 8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杭氧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4年度内(以下也称为“报告期”)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运作指引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内,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 (一)2024年 3月 28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二)2024年度内,发行人依据信息披露要求及自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三)针对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要事项,浙商证券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内使用完毕,2024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OXYGEN PLANT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韩一松 注册资本:97,834.24万元 实缴资本:97,834.24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 12月 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592号弘元大厦 邮政编码:310014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公司电话:86-571-85869069 公司传真:86-571-85869076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由设备工程业务及气体服务业务组成。公司生产和销售成套空气分离设备及部机、低温石化设备并提供 EPC服务,生产和经营各类气体产品,并已拓展氢的制取、提纯、储运及加注、CCUS等新能源相关业务。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氧、氮、氩、氖、氦、氪、氙、二氧化碳、氢气、医疗气、电子大宗气、电子特气、高纯气、混合气等。空气分离设备及各类气体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冶金、电子、化工、环保、航天航空、科学研究、医疗保健、食品等领域。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396.96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由于募集资金已于此前年度使用完毕,公司 2024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彼时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严格的信息披露。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外部担保,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 2022年 5月 19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人于 2025年 5月 13日公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并于 2025年 5月 19日支付“杭氧转债”2024年 5月 19日至 2025年 5月 18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情况。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其中未约定发行人其他义务。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4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杭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流动负债 82.04亿元,非流动负债 54.78亿元,总负债 136.8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6.84%,资产负债率仍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受限的资产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级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4年末,公司现金类资产存量充裕,能对即期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综上,发行人的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4年度,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00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 三、报告期内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类型 根据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5条规定: “3.5 如甲方发生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3.5.1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3.5.2 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5.3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3.5.4 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3.5.5 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3.5.6 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3.5.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发行人发生了《受托管理协议》第3.5.2条列明的对“杭氧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二)具体重大事项 2024年度,公司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报告期后,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杭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5年6月18日起,“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由26.59元/股调整为25.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浙商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一鸣 联系电话:0571-8790273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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