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瑞茂通(600180):瑞茂通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3:15:45 中财网
原标题:瑞茂通:瑞茂通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晋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粮油公司”)、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参股子公司山东环晟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晟”),上述主体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已审议的预计担 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金 额(万元)已提供担保余 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3,0004,55045,000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9,50040,00064,500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92,50040,000107,900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165,00050,000115,000
 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 (HK)LIMITED5,363.55万美元1,000万美元18,00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2,00021,5600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天津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华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5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天津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浙江和辉和河南粮油公司同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1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江苏晋和、浙江和辉和河南粮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各被担保人的被担保额度划分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同东亚
银行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担保书》,公司在1,000万美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山东环晟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山东环晟49%的股权,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环翠发展投资”)持有山东环晟51%的股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在21,56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山东环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威海环翠发展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在22,44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山东环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81YR669E
成立时间:2022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1452号
法定代表人:雷鹏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744,646,409.50元;负债总额为906,384,380.37元;净资产为
838,262,029.13元;营业收入为430,859,885.65元;净利润为21,092,504.23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731,656,739.17元;负债总额为895,080,640.04元;净资产为
836,576,099.13元;营业收入为90,029,042.43元;净利润为-1,685,930.00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天津瑞茂通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津瑞茂通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69638209N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财政局304
法定代表人:朱光灿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焦炭;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信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5,230,856,763.50元;负债总额为2,632,437,462.25元;净资产为
2,598,419,301.25元;营业收入为152,604,087.77元;净利润为36,963,850.8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5,525,377,838.68元;负债总额为2,996,312,362.02元;净资产为
2,529,065,476.66元;营业收入为33,768,513.89元;净利润为-69,353,824.5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江苏晋和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晋和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3,908,458,401.07元;负债总额为2,742,059,867.66元;净资产为
1,166,398,533.41元;营业收入为1,523,584,376.98元;净利润为
36,104,622.2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3,939,416,211.70元;负债总额为2,765,396,147.50元;净资产为
1,174,020,064.20元;营业收入为328,996,606.66元;净利润为10,621,530.7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浙江和辉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和辉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9L49QK8R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产业集聚区聚鑫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巫梦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豆及薯类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饲料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037,542,658.60元;负债总额为1,081,453,328.94元;净资产为
-43,910,670.34元;营业收入为1,746,227,096.71元;净利润为
-194,490,450.4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891,945,076.13元;负债总额为935,313,983.54元;净资产为-43,368,907.41元;营业收入为489,129,314.65元;净利润为541,762.93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河南粮油公司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河南粮油公司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
成立时间:2010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28/F238DESVOEUXROADCENTRALSHEUNGWANHK
注册资本:8,000万港币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087,179,898.31元;负债总额为794,259,543.44元;净资产为
292,920,354.87元;营业收入为2,042,544,599.47元;净利润为47,586,000.8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066,259,761.76元;负债总额为767,009,725.10元;净资产为
299,250,036.66元;营业收入为116,576,421.79元;净利润为6,721,316.3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为瑞茂通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R0P988H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魏靖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258,245,118.68元;负债总额为715,538,097.83元;净资产为
542,707,020.85元;营业收入为2,042,439,239.98元;净利润为7,831,623.25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356,175,786.68元;负债总额为811,234,051.24元;净资产为
544,941,735.44元;营业收入为623,912,944.79元;净利润为2,222,739.67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瑞茂通关系:山东环晟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及旗下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山东环晟49%的股权;威海环翠发展投资持有山东环晟51%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环晟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受信人”)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具体授信业务发生垫付款项,则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2、如任一具体授信业务展期,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华支行(以下或称“甲方”)担保金额:55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2025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货物买卖业务形成的所有债权,具体债权债务金额应由债权人及债务人书面确认,最高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债权人及债务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债权人有权根据各债务人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合计保证额度范围内调整各债务人的保证额度。

2、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担保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主合同项下保证金、与债权有关的所有费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
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的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书》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CENTURYCOMMODITIESSOLUTION(HK)LIMITED(以下或称“主债务人”)
债权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万美元
担保范围:主债务人(无论其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一起、共同或共同及各别)现在或其后任何时间或不时到期支付,仍欠或应付给债权人,而未被支付或清偿的一切款项及其他债务,不论这些款项及债务属实际或或有、现在或将来及包括(但不限于)由主债务人单独或与其他人一起(共同或共同及各别),不论作为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不论由债权人或代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单独或共同或共同及各别)于来往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或其他形式所作出、开出、接受、通知、背书或支付的票据、汇票、期票或其他可转让票据,或债权人不时为主债务人(单独或共同或共同及各别)或为其利益或为其提供融通的任何票据、汇票、期票、信用证,或任何其他往来交易或约定,而需要支付的款项及债务(“本金款项”),连同所有有关利息、费用、佣金、银行收费及支出,及债权人在向主债务人追讨或试图追讨其到期支付仍欠或应付给债权人的款项时,可能引致的所有其他费用、收费及支出(包括按全额赔偿的律师费)。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担保金额:21,56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各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计算。

2、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任一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为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4、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5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全资及参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1,24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8%。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32,12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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