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2-3-15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佑新材”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关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杨慧达及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标的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杨慧达及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金占用已全额归还,标的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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