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68823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1:46:17 中财网
原标题:春立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南京广州昆明福州重庆天津合肥香港(联营)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依法披露。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其中:通2025 6 26 9:15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025 H H
(三)鉴于拟出席公司 年第一次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股持有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数未能达到公司《章程》所规定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不包括续会)上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原定在2025年6月26日下午举行的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7月7日上午10:00举行。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情况具体如下:(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25,248,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360%。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4,257,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03%;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990,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7%。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代表A股有表决权股份数214,257,747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847%。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H
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协助认证。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包括视频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清点和统计。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二)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和统计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除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81,51599.970365,4570.02911,5010.0007
其中:A股214,190,78995.090965,4570.02911,5010.0007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47,31599.955199,1570.04402,0010.0009
其中:A股214,156,58995.075799,1570.04402,0010.000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69,68299.965065,4570.029113,3340.0059
其中:A股214,178,95695.085665,4570.029113,3340.005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70,68299.965564,4570.028613,3340.0059
其中:A股214,179,95695.086164,4570.028613,3340.005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70,68299.965564,4570.028613,3340.0059

其中:A股214,179,95695.086164,4570.028613,3340.005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14,249,73999.457176,7900.53601,0010.0070
其中:A股3,259,01322.746576,7900.53601,0010.0070
H股10,990,72676.710500.000000.0000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七: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82,51599.970763,9570.02842,0010.0009
其中:A股214,191,78995.091363,9570.02842,0010.000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48,98299.955897,4900.04332,0010.0009
A 其中: 股214,158,25695.076597,4900.04332,0010.0009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 )

普通股225,169,88299.965164,4570.028614,1340.0063
其中:A股214,179,15695.085764,4570.028614,1340.0063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62,31599.961785,1570.03781,0010.0004
其中:A股214,171,58995.082485,1570.03781,0010.0004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
普通股225,183,51599.971263,9570.02841,0010.0004
其中:A股214,192,78995.091863,9570.02841,0010.0004
H股10,990,7264.879400.00000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一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票数 (股)比例 (%)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14,226,37299.294099,1570.69212,0010.0140
6关于公司202514,249,73999.457176,7900.53601,0010.0070

 年度董事薪酬 的议案      
7关于授予董事 会回购H股的 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14,261,57299.539663,9570.44642,0010.0140
8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14,228,03999.305697,4900.68042,0010.0140
11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境内 外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14,262,57299.546663,9570.44641,0010.0070
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 (股)比例 (%)票数 (股)比例 (%)
1关于授予 董事会回 购H股的 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214,191,78999.969263,9570.02992,0010.00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 (%)票数 (股)比例 (%)票数 (股)比例 (%)

1关于授予董 事会回购H 股的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3,270,84698.023363,9571.91672,0010.0600
注:为方便理解起见,上述“比例”中,若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4位仍为0的,则统一进一;若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4位大于1的,则在此基础上进一。

(三)就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7月7日上午10:00举行,该等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除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获得通过;就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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