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2024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目前,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等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职责,规范运行;通过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各委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在制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有效性、制定高管薪酬绩效评价标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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