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小熊电器: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黎志斌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非交易过户;刘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非交易过户。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黎志斌先生、刘奎先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其他说明: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黎志斌先生、刘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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