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1:20:46 中财网

原标题:芯原股份: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688521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VeriSilicon Micro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号张江大厦 20A)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12
释 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4
二、本次发行概要 .................................................................................................. 1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2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3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5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2
二、查阅地点、时间 .............................................................................................. 42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 行人、芯原股份、 芯原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保 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联席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方达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德 勤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带“-”的数字表示负数。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 12月 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 1月 10日,发行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 12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 12月 1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总额、发行数量暨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 12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年 2月 14日,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 3月 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 6月 12日,芯原股份、联席主承销商向 11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5年 6月 20日,国泰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5年 6月 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6月 20日出具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2473号),截至2025年 6月 20日止,芯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4,860,441股,发行价格为 72.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6,856,851.8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594,726.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62,125.5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4,860,44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55,401,684.56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50,085,283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6,224,338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80,685.69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68.90元/股和 50,085,283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4,860,4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6,856,851.8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26,224,338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 6月 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68.90元/股。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72.6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49%。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6,856,851.88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6,594,726.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62,125.56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72.68元/股,发行股数 24,860,441股,募集资金总额 1,806,856,851.8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88,002754,999,985.36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89,378209,999,993.04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48,321156,139,970.286
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46,395155,999,988.606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146,395155,999,988.60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6,037115,999,969.166
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79,58192,999,947.086
8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53659,999,956.486
9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715,46551,999,996.206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5,46551,999,996.206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66717,060.886

合计24,860,4411,806,856,851.88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年 6月 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12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12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杨岳智
2陈学赓
3湖南泊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7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联创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9南京联创数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日(2025年 6月 12日)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612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612名投资者中,其中包括了 7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5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32家 QFII和 410家其他类型投资者,以及截至 2025年 5月 30日前 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12名股东。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5年 6月 12日(T日)上午 8:3015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其中 15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68.95元/股-84.08元/股。经发行人律师和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诺德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30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 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诺德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创新旗舰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具备申购资格被剔除,其余产品的报价属于有效申购。

上述 15家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为有 效申购
1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086,000
2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4.085,200
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3.3315,600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005,200不适用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9528,500不适用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565,900不适用
  78.9275,000  
  74.2875,500  
7杨岳智70.335,200
8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009,300不适用
  72.909,300  
  69.909,300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2.685,2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8.558,100
  76.8811,600  
  71.8814,30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086,200不适用
  77.3212,400  
  73.0021,000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72.8015,6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为有 效申购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997,800不适用诺德基金 浦江 1304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诺德 基金创新 定增量化 39号单一 资产管理 计划和诺 德基金创 新旗舰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 划对应的 申购为无 效申购, 其他为有 效申购
  72.7915,800  
  69.6916,500  
14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8.9820,000
15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69.0040,000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68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4,860,4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6,856,851.88元。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88,002754,999,985.36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89,378209,999,993.04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48,321156,139,970.286
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46,395155,999,988.606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146,395155,999,988.60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6,037115,999,969.166
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79,58192,999,947.086
8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53659,999,956.486
9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715,46551,999,996.206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5,46551,999,996.206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66717,060.886
合计24,860,4411,806,856,851.8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 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388,00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889,37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148,32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2楼、20楼、 21楼、24楼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注册资本1,160,341.91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24991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人寿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长期健 康保险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 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 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 币、外币资金;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 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146,39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146,39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596,037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层 1901-1908室 20层 2001-20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004033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279,58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号 406房之 405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1EM57L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825,53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一路 2号之一产业互联网创新 中心 3栋 2层 201-5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EKAYYF7J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715,46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15,46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86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参与认购;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和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和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产品参与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前述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须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联席主承销商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联席主承销商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1)的投资者后,应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8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9广州芯智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 11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保荐代表人:陈启明、邬凯丞
项目协办人:许小松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755-23835271
传真:010-60836029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楼
负责人:季诺
经办律师:黄超、艾慧
联系电话:010-57695788
传真:010-57695788
(四)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负责人:付建超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颂、黄宇翔
联系电话:021-61411798
传真:021-63350003
(五)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慧、张静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 例 (%)限售股数 (股)
1VeriSilicon Limited境外法人75,678,39915.110
2富策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9,204,2567.830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724,2726.930
4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24,523,4024.90
5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0,573,7084.110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上证科创板 50成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9,788,6873.950
7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15,265,9193.050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091,2382.81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2,876,9912.570
10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9,969,2301.990
合计-266,696,10253.2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股)
1VeriSilicon Limited境外法人75,678,39914.400
2富策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9,204,2567.460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724,2726.610
4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4,523,4024.660
5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0,573,7083.910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上证科创板 50成 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9,788,6873.760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 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157,5783.263,066,340
8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65,9192.90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876,9912.450
10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9,969,2301.900
合计-269,762,44251.313,066,34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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