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1:05:35 中财网
原标题:安博通: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6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博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59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于2022年9月2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89,30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54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4,77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81,236.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503,538.2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8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07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
1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2,950.35
合计12,950.35 
三、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可以结项。截至2025年6月26日,相关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 (A)实际投入金额 (B)利息及现金管 理收益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 (C)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D=A-B+C)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 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12,950.3513,380.40437.637.58
合计12,950.3513,380.40437.637.58
注 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已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已超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58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结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结项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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