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江投资(600119):长江投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版)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21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长发 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 询函》(上证公函〔2025〕07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相关方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系公司2025 年3月11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上海长江联合金属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于2024年12月递交法院的 民事起诉状,法院已受理该案件,金交中心请求判令公司向其返还已分配利润合计1.52亿元。审计师认为因诉讼案件情况复杂,未能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诉讼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是否完整、准确,也无法确定应调整金额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该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2024年归母净资产的116%。 请公司:(1)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上述诉讼 是否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及判断依据,若属于,请说明有关预计负债的确认过程、计提金额及相关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上述诉讼的最新进展并说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预计产生的影响;(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所采取的具体审计程序及获取 的审计证据,结合审计准则要求,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 (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上述诉讼是否属 于期后调整事项及判断依据,若属于,请说明有关预计负债的确认过程、计提金额及相关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二条、第五 条、第七条规定,公司认为该诉讼案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分析如下: 1、相关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二条:“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五条:“企业 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 值金额。(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七条:“企业 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 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金交中心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落款时间为 2024年12月12日,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该潜在诉讼事项; 2025年3月6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应诉通知书》,表明该潜在 诉讼事项符合立案条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该诉 讼案件立案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符合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定义。 3、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现时义务存在不确定性 该案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大诉讼,至财务报告批准报 出日之前,法院尚未就该案进行判决;根据公司掌握的资料,金交中心历史分红涉及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已经成就,故无法证实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 4、金交中心历年财务报表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金交中心40%股权,按照联营企业核算,根据其经营成 果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金交中心历年财务报表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未有证据证明金交中心历年财务报表存在舞弊或者错报,进而证明长江投资根据金交中心审定报表确认投资收益不存在舞弊或者错报。 5、该诉讼案件对长江投资的具体损益影响暂时无法作出可靠计 量 公司已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代理本案件,根据法律意见 以及抗辩思路,该诉讼案件对长江投资的具体损益影响暂时无法作出具体评估,即:该诉讼对长江投资的损益影响暂时不能可靠计量。 6、不满足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 由于前述3、5之分析,亦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 事项》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综上所述,金交中心诉讼案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但 不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故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披露,未确认预计负债。 (二)补充披露上述诉讼的最新进展并说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方面预计产生的影响 公司回复: 1、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3月11日公司收到金交中心的起诉材料,要求长江投资 返还已分配利润约1.52亿元。2025年3月21日,公司提出了管辖 权异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驳回异议后,2025年4月7日公司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上诉,2025年5月23日,上海三中院作出管辖权异议 的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25年5月28日上海铁路运 输法院送达传票(证据交换),安排在2025年6月13日进行证据交 换。2025年5月30日,公司向法院提出书证命令、延期举证、追加 第三人等三项申请。公司接法院通知,2025年6月13日的证据交换 开庭照常进行,目前公司在积极准备证据交换的开庭工作及各项应诉工作。2025年6月12日接到法院通知,原定2025年6月13日的证 据交换开庭已取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进一步通知。2025年6月16 日,关于金交中心与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2025)沪7101民初547号】,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与此同时,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等,正式通知将包括长江投资等其他股东及蒋良德作为共同被告追加到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起诉上海冉荣贵?属有限公司等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 【(2025)沪7101民初1382号】,对长江投资的诉讼请求与前述案件相同,仍为请求长江投资向原告返还已分配利润152,369,473.90元。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所采取的具体审计程序及 获取的审计证据,结合审计准则要求,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诉讼事项,审计项目组采取的具体审计 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1)获取并查阅了相关诉讼资料,了解 案件情况;2)2025年4月8日,与长江投资董秘、法务、财务部负 责人及其聘请的案件代理律师进行访谈,询问律师对案件的判断情况;3)2025年4月9日,审计项目组向案件代理律师发送了律师询证函, 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律师询证函复函;4)获取并复核了案件代 理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与访谈结果、律师询证函结果一致;5) 检查了长江投资关于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情况说明,了解长江投资经营层对于该案件对长江投资经营情况影响的判断;6)基于金交中心案件涉及金额,结合长 江投资净资产情况,考虑持续经营的影响,控股股东表示,如上述诉讼事项对长江投资可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将在法律法规许可及履行决策程序的前提下,承诺通过股东借款或为长江投资借款进行担保等合法方式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确保其正常经营周转及偿债能力,并出具控股股东承诺函;长江投资结合控股股东承诺函中的相关支持措施出具了关于持续经营的情况说明,论述了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障措施。审计项目组复核了控股股东承诺函中的承诺,检查了长江投资维持持续经营的措施,综合判断长江投资自2024年度财务报表基准日 起未来十二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7)复核长江投 资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作出的专项 说明,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无异议。 结合审计项目组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及获取的资料来看,长江投 资经营层结合律师意见,考虑到本案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尚未进入庭审程序,司法实践中存在债权总额动态调整、法院可能核减已支付破产费用等变量因素,同时需考量长江投资可能补充的抗辩主张及后续和解调解的可能性,目前无法对判决结果及潜在损失金额作出有把握的预判,故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尚未对上述诉讼案件涉及的 相关预计负债进行预提。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 要性。考虑到长江投资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亏损,我们选取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按照上述计算基准 50,727.83万元的1%计算得出的金额为507.28万元,最终确定的整 体重要性金额(取整数)为510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金额为255万元。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由于诉讼案件情况复 杂,我们在执行了上述审计程序的情况下,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应调整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江投资合 并口径归母净资产1.31亿元,金交中心诉讼案件涉及返还已分配利 润1.52亿元,结合重要性水平来看,涉案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具 有重大影响。但考虑到该诉讼事项仅涉及部分报表项目,且该事项不会导致长江投资盈亏性质的变化。同时考虑了该诉讼事项对持续经营的影响,执行了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审计程序并获取了相应的审计证据后,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长江投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发表保留意见。 二、关于车辆牌照资产减值 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约为854万元,去年同期约为2844 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对车辆牌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10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持有的相关牌照的类型、数量、运营 模式、近三年牌照业务有关收入、成本及利润的实现情况等;(2)补充披露有关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指标选取依据,并结合所处行业环境变化、近年来牌照出租率及经营情况等,说明无形资产出现减值的具体迹象、时点,并结合测算过程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公司持有的相关牌照的类型、数量、运营模式、 近三年牌照业务有关收入、成本及利润的实现情况等 公司回复: 1、车辆牌照情况简介 公司子公司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货运”)拥 有200张“沪BH”上海市货运车营运牌照使用权。 “沪BH”货运牌照是一种专段号牌,主要针对城市配送货车设 计,具有独特的通行优势,适用于需要频繁进入市区的配送行业,如冷链物流、快递运输、生鲜配送等。“沪BH”货运牌照车辆可在市区内大部分地面道路自由通行,无需申请额外电子通行证。 2、运营模式简介 长发货运运营的“沪BH”货运牌照车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间, 车辆牌照产权及车辆所有权均归长发货运所有,承租方仅享有车辆使用权,按租赁费收取频率主要分为两类模式:一是按月或季度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二是一次性收取租赁费并按年收取服务费,合同期通常为3年,并可依履约情况续期1年,合同期满后,长发货运将协助 承租方办理车辆转籍或报废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车辆税后残值归承租方所有,但车辆牌照产权仍归属长发货运。 3、近三年货运牌照车辆租赁业务有关收入、成本及利润的实现 情况 单位:万元
营性净利润逐年下降,2024年降幅明显。 (二)补充披露有关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指标选 取依据,并结合所处行业环境变化、近年来牌照出租率及经营情况等,说明无形资产出现减值的具体迹象、时点,并结合测算过程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近三年货运牌照车辆租赁业务情况
近年来“沪BH”货运牌照车辆出租量逐年下降,租赁收入逐年 下降,主要基于政策及市场两方面的因素。 政策方面:2024年初受电子通行证政策影响,只需提前通过“一 网通办”申请即可办理电子通行证,便利性及效率大大提高,使得其他货运车辆可以通过申请电子通行证在限行时间内进入原本受限的 区域,从而导致对“沪BH”货运牌照租赁需求的下降。 市场方面:一是物流行业从业门槛低,参与者众多,企业为争夺 有限的市场份额,不断压低价格,导致运价持续走低;二是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加剧,消费者需求波动等导致货量减少,运输需求增长乏力;三是头部物流企业聚集度加快,中小物流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及洗牌、重塑。 2024年度,长发货运客户受到政策和市场影响,到期不再续租, 导致长发货运牌照使用率、车辆出租率下降、签约客户数量减少,货运车辆牌照出现减值迹象。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长发货运聘请了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对涉及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27号],本次 评估采用收益法计算的“沪BH”货运牌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作为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长发货运根据市场情况对未来5年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测。在面对 政策突变及市场竞争加剧的不利影响下,长发货运议价空间较低,预测未来5年业务量维持在现有水平;根据长发货运历史年度的成本、 费用、税金水平进行分析预测未来5年利润情况和现金流情况。
*折现率采用无风险报酬率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68%,其中(1)根据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Rf取1.68%;(2)考虑承租人信用风险、不当操作导致车辆故障率升高风险、出租率下降风险经营风险为5%,风险报酬率取5%。 经评估,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202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20.00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减值 2,010.00万元,减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度上海交通管理政策 的调整,使得其他货运车辆可以通过申请电子通行证在限行时间内进入原本受限的区域,从而导致对“沪BH”货运牌照租赁需求的下降。 评估值与账面价值2,830.00万元差额2,010.00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 1、核查的主要程序: (1)获取企业资产管理、资产核算相关内控制度,评价管理层 确定牌照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评估测算底稿,复核牌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 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预测等的合理性; (3)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牌照减值测 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参与专家评审会讨论,并于会后获取专家意见及评估师答复相关书面记录; (4)将公司管理层在以往年度牌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 键假设和参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年度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年经营业绩等作对比,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5)获取管理层聘请外部机构的会议纪要、相关合同、外部机 构及外部专家的相关资质、了解外部专家的工作经历等,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外部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6)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每年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2023年减值 测试报告,2023年12月31日未出现减值迹象;2024年1月1日起 上海市本市号牌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电子通行证正式启用,长发货运受此政策影响牌照使用率、车辆出租率下降、签约客户数量减少,货运车辆牌照出现减值迹象。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外部专家 具有足够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牌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合理。故认定评估报告的评估值820.00万元作为无形资产预 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2,830.00万元差额2,010.00万元计提无 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07亿元,同比降低41.19%。 其中,物流及仓储服务收入4.01亿元,同比降低48.56%,毛利率为 -0.48%,由正转负;产品销售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41.04%,毛 利率为36.45%,同比增长7.68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公司2024年 第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收入2.68亿元、0.84亿元、0.67亿元、0.88 亿元,第一季度远高其他季度。 请公司:(1)分业务补充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及金额、合作年限;(2)结合各业务所处行业环境、主要客户变动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说明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收入远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 意见。 (一)分业务补充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合作年限公司回复: 1、物流及仓储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动等,说明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业务为物流及仓储服务和气象产品销售,物流及仓储服 务共细分为三个行业,分别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业务、汽车物流服务业务和市内物流服务业务。公司主要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业务、汽车物流服务业务和气象产品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达99%以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长发国际货运”)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为主营业务,分别向客户提供进出口海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进口空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化工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单位:万元
斯集团以及东方日升集团,出运货物主要为光伏组件,2022年因受 疫情影响,海运费上涨,营业收入较高,2023年海运费有所回落, 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4年因国内外光伏行业的竞争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主要为光伏行业产能过剩、航运行业内卷导致长发国际货运毛利不断下降、国际局势的变化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超过长发国际货运净资产2倍以上,无法承受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长发 国际货运于2024年2月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调整长发国 际货运海运部光伏业务方案,长发国际货运于2024年3月起调整海 运部光伏业务,逐步回笼应收账款。 受到进出口海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业务收入下降影响,其他两项 毛利较高业务比重上升,导致综合毛利率上升。 2、汽车物流服务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上海世 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世灏国际”)为中国高端及豪华汽车物流一站式服务商,向整车厂提供进口商品车报关服务、商品车仓储服务及物流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1)玛莎拉蒂(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终止进口商 品车报关服务、商品车仓储服务及物流运输服务;(2)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终止商品车物流运输服务;(3)世 灏国际承运的其他品牌业务量均较上年下降。 由于世灏国际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保险费、折旧、停车费、 人工成本)占比较大,2024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导致无法覆盖固定 成本支出,导致毛利率下降。 3、气象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长望气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望科 技”)、长望科技下属子公司上海气象仪器厂有限公司(简称“气象仪器厂”)、长望科技下属子公司上海长望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风云数字”)生产、销售各式探空仪等高空设备和风速仪、长期气候站、自动气象站、遥测雨量站等地面气象仪器。 气象产品销售业务2023年度较2022年度略有增长,主要为2023 年长望科技中标客户二项目,收入较2022年有所增长;气象产品销 售业务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2024年气象仪 器厂成功中标安徽气象信息有限公司安徽国债项目(合同含税金额 3,000万元以上)。 2023年长望科技中标客户二项目的毛利率较低,导致2023年度 综合毛利率下降;气象仪器厂毛利率高于长望科技,2024年度气象 仪器厂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导致综合毛利率上升。 (三)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收入远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24年度各季度分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说明如下: 1、公司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业务一季度营业收入远高于其他季度, 是因为长发国际货运于2024年3月起调整海运部光伏业务,逐步回 笼应收账款。海运部光伏业务于3月起开始收尾,第三季度和第四季 度不再开展海运部光伏业务。 2、公司汽车物流业务营业收入逐季下降,主要是因为玛莎拉蒂 (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终止合作、法拉利自2024 年8月开始下调运输单价、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 年11月终止合作,导致世灏国际营业收入逐步下降。 3、公司气象产品销售业务第四季度高于前三季度,主要是因为: (1)2024前三季度,长望科技受气象局产品换型迭代的影响,新产 品由设计定型转至大批量生产,涉及到技术改进、工艺固化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前三季度交付进度;(2)2024第四季度气象仪器厂的安 徽国债项目于当季度验收确认收入。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1、核查的主要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 经营变动情况、成本结构及行业状况; (3)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核查报告期间前五大 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和工商信息,了解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变化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4)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主要合同条款,如 不同业务类型的权利与义务、付款和结算条件等,评价被审计单位不同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时间点以及其他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 是否恰当; (5)执行分析性程序,获取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相 关数据,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同时结合客户变动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比报告期间1-12月以及往年营业收入、毛利的变动,分析变动原因, 将销售毛利率、销售增长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数据或同行业其他企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分析异常变动原因及合理; (6)检查业务系统,将本年业务收入成本台账与财务数据核对, 检查是否存在差异; (7)对本年记录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选取样本进行细节测试, 检查确认收入成本的原始业务单据;对重要客户和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核查公司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8)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截止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 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成本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获取银行流水,对报告期内的销售回款及期后回款进行抽 样核查,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各季度收入及毛利波动的原因与我们 在审计与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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