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605288):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价格调整:由26.88元/股调整为26.505元/股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此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三)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8)。 (四)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六)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章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70,198,9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324,592.00元(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P0-V=26.88-0.375=26.50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6.88元/股调整为26.505元/股。 (三)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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