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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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0:25:3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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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星帅尔: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
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5-084 杭州
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
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杭州
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46,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公司支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含增值税),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余额45,6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账号为 71170122000328020)。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37.54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13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杭州
星帅尔光伏科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账户用途 | 账户状态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328020 | 募集资金专户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3862959 | 募集资金专户 | 年产 2GW 高效太阳能
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年产2GW高效
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杭州
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