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0:13:34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美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3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10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232人,代表股份110,417,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75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
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0人,
代表股份12,038,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1
人,代表股份 38,364,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230人,代表股份12,038,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54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6.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
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议案名称总得票数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中小股东 表决之得 票数(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是 否 当 选
1.01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100,832,72391.3193%28,779,17175.0158%
1.02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101,877,87892.2659%29,824,32677.7401%
1.03选举曹麒麟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100,726,87491.2235%28,673,32274.7399%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勇先生、王霜女士、何
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议案名称总得票数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中小股东 表决之得 票数(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是 否 当 选
2.01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100,491,61791.0104%28,438,06574.1267%
 立董事     
2.02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102,070,83692.4406%30,017,28478.2431%
2.03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100,406,83990.9336%28,353,28773.9057%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3个。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子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0,737,730股8,853,773股826,2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91.2333%8.0184%0.748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8,684,178股8,853,773股826,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74.7682%23.0782%2.1536%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子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0,737,730股8,892,773股787,2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1.2333%8.0538%0.712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8,684,178股8,892,773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4.7682%23.1799%2.051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子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1,332,161股8,298,342股787,2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1.7717%7.5154%0.712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9,278,609股8,298,342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6.3176%21.6305%2.051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上述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3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
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小玉、陈培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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