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3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 工会组织和召集,于2025年6月17日组织召开公司工会第十三 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推选彭小兵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彭小兵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彭小兵先生,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 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四川美丰化肥分公司从事安装、 检修、操作工作;历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办、团委副书记,党群 工作部、审计监察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机关工会主席、 党政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基地 管理中心经理,物资采购中心经理,四川美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四川美丰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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