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如下事项: 选举顾慧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顾慧慧女士将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及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月 26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顾慧慧,女,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06月至2004年07月任东莞超泰家具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 02月任深圳欧罗家具有限公司,业务秘书;2007年 8月至 2011年 07月任深圳市锦绣财务税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2年入职民爆光电,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兼任深圳依炮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任深圳联物照明有限公司监事。 顾慧慧女士现通过新余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6,9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3.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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