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30123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9:04:03 中财网
原标题:泓博医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46,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46,200股后的137,54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39,586,605股-2,046,200股)*0.33=45,388,333.6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A 股除权前总股本
*10=45,388,333.65/139,586,605*10=3.25162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 0.3251625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派息(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51625元/股。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137,540,405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45,388,333.65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2,046,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46,200股后的 137,54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73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203*****859蒋胜力
302*****482安荣昌
408*****246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8*****264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0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派息(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51625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 59号 12幢
咨询联系人:李秋丽
咨询电话:021-50720100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