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688068):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6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目 录 ..................................................................................................................................................... 1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4日 10点 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7月 4日至2025年 7月 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10025号],确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474,692元变更为92,707,940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48股,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授权期限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议案二: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有六项子议案,分别如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林长青先生、高立金先生、柳晓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有三项子议案,分别如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宋云锋先生、徐小舸女士、李梦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有三项子议案,分别如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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