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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