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8:31:38 中财网
原标题:鲁阳节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9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7月 2日。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1月 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 1月 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 1月 1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年 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4年 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胡命基先生就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5、2024年 1月 19日至 2024年 1月 28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内部 OA系统及内部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工会以及部分员工反馈的意见。2024年 2月 1日,公司监事会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并要求董事会作出解释说明。

2024年 2月 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解释说明。2024年 2月 6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 2月 7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的解释说明之核查意见》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 2月 20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4年 4月 2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 4月 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 5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年 5月16日。

10、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 1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5年 1月10日。

12、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41人(其中首次授予 38人,预留授予 3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前述 4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1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13、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年 4月 29日,上市日期为 2024年 5月 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年 5月 15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1、EBITDA: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 限制性股票 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4年度EBITDA考核 第一个解除 目标为8.00亿元,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100%时,兑现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 计报告》(安永华明 (2025)审字第 70016124_J01号),公 司2024年度EBITDA为 685,986,768.91元,年度 EBITDA目标完成率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1、EBITDA: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 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4年度EBITDA考核 目标为8.00亿元,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100%时,兑现

 限售期10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90%(含)-100%之间时, 兑现9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80%(含)-90%时, 兑现8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小于80%时,不予兑现。 2、营业收入: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 当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4年度营业收入 考核目标为39.54亿元,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100%时, 兑现10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在90%(含)-100%之 间时,兑现9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在80%(含)-90% 时,兑现8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小于80%时,不予 兑现。 85.75%;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为 3,531,807,201.41元,年 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 为89.32%。 综上,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8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 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 1.0 1.0 1.0 0.5 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达到“S”、“A”、“B”、“C”等 级,可以全额或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13名激励 对象中: (1)40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 (2)剩余73名激励对 象中,70名激励对象的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S 或A或B,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为100%;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 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1名激励对象的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 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为0%。     
 考评结果SABCD
 个人层面系数1.01.01.00.50.0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8,600股。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72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68,60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 7月 2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已解除限 售的数量 (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数量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股)
1姚永华财务负责人100,000024,00070,000
2袁怡副总经理100,000024,00070,000
3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70人)3,020,0000720,6002,114,000 
合计3,220,0000768,6002,254,00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 D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3、“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而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后,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丧失激励资格及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人调整为 11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1055万股调整为 69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48万股调整为 55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7万股调整为 138万股。

2、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1万股,剩余 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到期自动作废失效。

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 7.16元/股调整为 6.36元/股。
3、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9人调整为 4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1万股调整为 124.5万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解锁条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前述情形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中,首次授予的 3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为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首次授予的 2名离职激励对象、2名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名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共计254,900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8,099,8081.58-768,6007,331,2081.43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505,022,77898.42768,600505,791,37898.57
三、总股本513,122,586100.000513,122,586100.00
注: 以上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