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000912):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8:31:38 中财网
原标题:泸天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41 持股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发展集团”)通知,拟于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超过6.8元/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6,000万元人民币)。

2.2024年 12月 26日至 2025年 6月 25日,泸州发展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累计增持金额为18,894.51万元(不含交易费),增持均价约为4.82元/股。泸州发展集团增持期限届满且累计增持金额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泸州发展集团《关于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2024年12月25日(即增持计划实施前),泸州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3,464,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34%;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0,39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7.45%(其中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6,550,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09%;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02%)。

(三)泸州发展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不高于2.6亿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8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自2024年12月26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

(七)增持主体身份: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泸州发展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九)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为2.5%,累计增持金额为18894.51万元(不含交易费),增持均价约为4.82元/股,增持期限届满且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3,464,61012.34%232,664,61014.84%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550,39315.09%236,550,39315.09%
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379,2980.02%379,2980.02%
合计430,394,30127.45%469,594,30129.95%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泸州发展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承诺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泸州发展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
(二)股票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