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8:25:56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色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色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036,60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167,999,99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36,604股后的股本164,96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8,978,034.6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98,978,034.60元/167,999,995股*10股=5.89154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91549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036,604股后的164,96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8,978,034.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36,604股后的164,96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586任卫庆
208*****300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337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423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875赵茂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036,60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98,978,034.60元/167,999,995股*10股=5.89154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91549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
咨询电话:0574-88393328
传真电话:0574-88393335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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