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00381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8:25:5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广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2025年 5月 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形式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予于股权登记日名列公司名册的股东。2024年度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每 10股股息为人民币 0.9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本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 39,334,98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5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注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 5月 21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有关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和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公告。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质押的本公司 A股股票对应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其余非质押本公司 A股股票对应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208*****279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8*****369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以上表格中所列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账号所持股份为其非质押本公司 A股股份;其另一股东账号所持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对应的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0日至登记日 2025年 7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4.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2002号中广核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骏麒
咨询电话:(86)755 84430888
咨询邮箱:IR@cgnpc.com.cn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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