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3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727,49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新增回购股份1,761,95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增加至 2,727,495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3、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2,819,328.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2,731,09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02,286,32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4、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2,819,328.68元÷359,555,234股×10=1.19089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10股=142,731,095股÷359,555,234股×10=3.969656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897元/股)÷1.3969656。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2025年5月20日,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65,537股后的股本,即358,589,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30,763.6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3,435,87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991,112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新增回购股份1,761,95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增加至2,727,495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819,328.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2,731,09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286,32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59,555,2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02,286,32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7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502,286,329.0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7478元。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897元/股)÷1.3969656。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8369119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