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000915):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 的公告 股东郭伟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6月26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 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郭伟松先 生在2025年6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的基础上,计划自 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 )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2.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 价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情况 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本次增持后,郭伟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14,060,0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表如下: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后续增持计划及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出具日, 郭伟松先生持有公司14,06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 3.承诺函出具日前12个月,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4.承诺函出具日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本次后续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郭伟松先生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郭伟松先生自有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谋求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 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权。 郭伟松先生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增持计 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间内,郭伟松先生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 露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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