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000915):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7:10:16 中财网
原标题:华特达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
的公告

股东郭伟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6月26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
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郭伟松先
生在2025年6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的基础上,计划自
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
)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2.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
价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情况
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本次增持后,郭伟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14,060,0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表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06-25   
权益变动过程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二级市 场买入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华特达因股票代码000915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 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234.34001.0%  
合 计234.34001.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71.66245.0%1,406.0024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1,171.66245.0%1,406.0024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后续增持计划及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出具日,
郭伟松先生持有公司14,06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

3.承诺函出具日前12个月,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4.承诺函出具日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本次后续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郭伟松先生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郭伟松先生自有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谋求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
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权。

郭伟松先生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增持计
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间内,郭伟松先生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
露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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