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原标题:神通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2024年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存续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2 目录............................................................................................................................................3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8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4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6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17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8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22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3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5第十一章其他事项...............................................................................................................26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2年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2年10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神通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4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3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2024年度,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就以下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商证券于2024年4月3日就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浙商证券于2024年6月12日就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神通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技术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致力于汽车动力系统、饰件系统、光学镜片、模具等领域的研发与制造。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有关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和抬头显示(HUD)等产品。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拥有众多长期稳定合作的整车厂客户。公司较早从事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业务,并积极顺应汽车及零部件行业节能减排、轻量化发展趋势,通过与主机厂协同开发和试样,持续推动汽车零部件“以塑代钢”、“以塑代铝”等的普及和推广,先后在市场上推出进气歧管、油底壳、集油缓冲器等塑化改造产品,并于2016年在市场上推出“以塑代玻璃”的PC车窗。 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除供货给一汽-大众、日产、宝马、北京现代、上汽大众、吉利控股、广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东风公司、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及延锋汽车饰件、佛吉亚、李尔、恩坦华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外,也持续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陆续获得蔚来汽车、A客户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的认可并批量供货,成功进入了理想汽车、东风岚图、丰田、stellantis、小鹏等配套供应商体系。 公司配套车型覆盖从热销乘用车到中高档主流车型,现已形成较高的市场品牌影响力,并先后荣获客户“突出贡献奖”、“优秀协同表现奖”、“开发贡献奖”等荣誉。公司目前已具备较强的自主开发实力和与主机厂共同开发能力,行业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稳步提升。 二、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8,866.64万元,较上年下降1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7.97万元,较上年下降158.38%。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体来看,发行人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国内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高,合资品牌市场份额下降,公司部分客户配套车型销量下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额下降;(2)公司新产品神通光场屏投入市场,为加强品牌及渠道建设和产品宣传力度,短期内营销费用增加;(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三、发行人 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共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亿元,其中尚未使用额度为3.08亿元。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公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湖北明源”)、浙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7,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途变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 露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5.77亿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出质人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神通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神通科技未被质押的股份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质权人的代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浙商证券。 2024 12 31 7,000 截至 年 月 日,出质人神通投资质押股份为 万股,质押 股票市值约为7.74亿元,覆盖本次可转债余额的134.18%,符合募集说明书和质押合同约定的相关比例。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外部担保覆盖比例较高,具有良好的担保代偿能力。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神通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年7月25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本次可转债的第一个付息日为2024年7月25日,计息期间为2023年7月 25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2%。2024年7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神通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借款余额5.55亿元,上年末有息借款余额6.23亿元,有息借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本年度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四)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如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如 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如有)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上述事项不涉及临时受托管理事项的披露。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吴超,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11.6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0月11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2元(含税),需对“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