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6:30:50 中财网

原标题:神通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111016神通转债
债券受托管理人(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存续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2
目录............................................................................................................................................3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8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4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6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17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8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22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3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5第十一章其他事项...............................................................................................................26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全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批准文件和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文核准,神通科技获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7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6年
发行规模57,700.00万元
债券余额57,677.10万元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起息日2023年7月25日
付息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 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本金兑付日2029年7月25日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含权条款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57,7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担保方式股份质押担保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11.60元/股 当前转股价格:11.52元/股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
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2年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2年10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神通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4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3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2024年度,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就以下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商证券于2024年4月3日就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浙商证券于2024年6月12日就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神通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技术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致力于汽车动力系统、饰件系统、光学镜片、模具等领域的研发与制造。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有关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和抬头显示(HUD)等产品。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拥有众多长期稳定合作的整车厂客户。公司较早从事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业务,并积极顺应汽车及零部件行业节能减排、轻量化发展趋势,通过与主机厂协同开发和试样,持续推动汽车零部件“以塑代钢”、“以塑代铝”等的普及和推广,先后在市场上推出进气歧管、油底壳、集油缓冲器等塑化改造产品,并于2016年在市场上推出“以塑代玻璃”的PC车窗。

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除供货给一汽-大众、日产、宝马、北京现代、上汽大众、吉利控股、广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东风公司、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及延锋汽车饰件、佛吉亚、李尔、恩坦华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外,也持续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陆续获得蔚来汽车、A客户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的认可并批量供货,成功进入了理想汽车、东风岚图、丰田、stellantis、小鹏等配套供应商体系。

公司配套车型覆盖从热销乘用车到中高档主流车型,现已形成较高的市场品牌影响力,并先后荣获客户“突出贡献奖”、“优秀协同表现奖”、“开发贡献奖”等荣誉。公司目前已具备较强的自主开发实力和与主机厂共同开发能力,行业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稳步提升。

二、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8,866.64万元,较上年下降1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7.97万元,较上年下降158.38%。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明原因
动力系统零部件33,077.6838,083.23-13.14% 
饰件系统零部件93,357.9399,721.79-6.38%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明原因
模具类9,526.6322,574.92-57.80%模具类收入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 系2022年度部分客户模具验收进 度放缓,2023年度客户生产持续 恢复,模具PPAP验收流程逐步 顺利推进,且2023年新上市车型 较多,综合导致2023年模具收入 较高,本期模具收入较上期相比 减少较多
其他1,428.36853.3567.38%其他类收入较上年增多主要系光 学镜片及智能消费品销量上升所 致
合计137,390.59161,233.28-14.79% 
2024 1
总体来看,发行人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国内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高,合资品牌市场份额下降,公司部分客户配套车型销量下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额下降;(2)公司新产品神通光场屏投入市场,为加强品牌及渠道建设和产品宣传力度,短期内营销费用增加;(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三、发行人 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79,109.6028.07%108,264.6735.74%-26.93%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156.240.05%-100.00%主要系购买的 理财产品期末 余额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9,558.633.39%9,303.453.07%2.74% 
应收账款45,936.5216.30%53,607.3617.69%-14.31% 
预付款项2,831.091.00%2,036.770.67%39.00%主要系本期预 付货款增加所 致
其他应收款192.480.07%199.400.07%-3.47% 
存货22,474.337.97%23,286.037.69%-3.49%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持有待售资产-0.00%58.300.02%-100.00%主要系持有待 售资产本期报 废处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807.060.64%493.070.16%266.49%主要系本期待 抵扣进项税和 预缴税款增加 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1,179.590.42%1,243.730.41%-5.16% 
固定资产63,191.9522.42%67,141.9222.16%-5.88% 
在建工程18,755.116.65%3,921.961.29%378.21%主要系湖北明 源光学镜片项 目工程建设投 入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2,870.611.02%1,991.080.66%44.17%主要系本期新 增厂房仓库租 赁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9,349.893.32%10,404.073.43%-10.13% 
递延所得税资产2,603.590.92%1,110.670.37%134.42%主要系本期未 弥补亏损增加 导致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增 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798.220.99%3,150.481.04%-11.18% 
短期借款655.160.23%10,032.243.31%-93.47%主要系本期归 还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23,428.218.31%28,571.569.43%-18.00% 
应付账款40,598.6714.40%40,404.1113.34%0.48% 
预收款项113.950.04%108.900.04%4.64% 
合同负债242.010.09%564.810.19%-57.15%主要系本期末 预收货款减少 所致
其他应付款1,547.320.55%2,665.120.88%-41.94%主要系股权激 励计划解除限 售,暂收押金 及保证金本期 履约解付增加 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899.551.03%3,282.821.08%-11.67% 
应交税费1,571.920.56%2,059.100.68%-23.6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1,276.260.45%584.660.19%118.29%主要系本期新 增厂房仓库租 赁所致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应付债券54,873.5119.47%52,274.4417.25%4.97% 
租赁负债1,918.650.68%1,377.420.45%39.29%主要系本期新 增厂房仓库租 赁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营业收入138,866.64163,793.26-15.22% 
营业成本113,140.40131,996.77-14.29% 
销售费用2,873.002,771.553.66% 
管理费用11,330.2811,100.462.07% 
财务费用1,271.14-47.642768.17%主要系发行 可转换公司 债券利息费 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8,517.018,060.745.6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14,679.7837,454.41-60.81%主要系本期销 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 金减少,购买 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20,981.36-25,121.52-1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17,106.6159,212.68-128.89%主要系上期收 到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且本期 归还贷款较多 所致
四、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共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亿元,其中尚未使用额度为3.08亿元。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公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湖北明源”)、浙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7,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2,645.3757,7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途变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
露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5.77亿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注)571,811,320.75
2023 12 31 年 月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4,831,684.98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300,019.53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951,626.02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1,682,938.51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3,166,229.98
注: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已扣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188,679.25元。

公司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出质人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神通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神通科技未被质押的股份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质权人的代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浙商证券

2024 12 31 7,000
截至 年 月 日,出质人神通投资质押股份为 万股,质押
股票市值约为7.74亿元,覆盖本次可转债余额的134.18%,符合募集说明书和质押合同约定的相关比例。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外部担保覆盖比例较高,具有良好的担保代偿能力。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神通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年7月25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本次可转债的第一个付息日为2024年7月25日,计息期间为2023年7月
25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2%。2024年7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 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宁波神通 投资有限 公司、宁 波必恒创 业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香 港昱立实 业有限公 司、宁波 神通仁华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 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票的情形。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 六个月内本单位存在减持公司股 票的情形,本单位承诺将不参与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 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 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 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将根据市场 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 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单位承 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 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 4、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违规 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2022 年承诺 出具 日至 本次 可转 债认 购后 六个 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 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方立锋、 朱春亚、 王欢、方 芳、周宝 聪、郭成 威、吴锦 利、朱雪 芬、张 析、吴超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 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 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 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 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 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 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 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 4、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 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 相关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 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2022 年承诺 出具 日至 本次 可转 债认 购后 六个 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独立董事 翟栋民、 沃健、黄 中荣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承诺不认购本次可转债,并自愿 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 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2022 年不适 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 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公司控股 股东神通 投资、公 司实际控 制人方立 锋、陈小 燕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 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 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神通科技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 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做 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2022 年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 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公司全体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 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做出另行规 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证券监管 机构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 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 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2 年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神通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借款余额5.55亿元,上年末有息借款余额6.23亿元,有息借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本年度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四)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39,512,952.8039,512,952.80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用 于质押的定期存款
应收票据33,773,559.1933,773,559.19质押应收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181,784,844.67121,813,743.47抵押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140,818,539.07107,142,783.28抵押抵押借款
合计395,889,895.73302,243,038.74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代 码债券 简称起息日发行 规模票面利率到期日 期
111016神通 转债2023- 07-255.77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 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2029- 07-24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如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如
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有)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如有)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上述事项不涉及临时受托管理事项的披露。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吴超,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11.6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0月11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2元(含税),需对“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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