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002008):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10:30~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1日 9:15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4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之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5年 7月 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 12号大族激光全球智造中心 1栋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26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系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单位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单位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以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备齐前述材料后,可采用当面、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惟公司不接受单纯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以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信函投递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股东需仔细填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三),以便公司登记确认。 来函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25层(东门);收件人:大族激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2(请于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大会开始前 30分钟到达会场。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7日至 2025年 7月 9日,每日 9:00~11:00,13:30~15: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25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 12号大族激光全球智造中心 1栋 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3 联系人:方行健 电子邮箱:bsd@hanslaser.com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需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 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7月 11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 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作出如下指示(单选): □ 本人 / 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不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 / 本单位* 承担。 □ 本人 / 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按下表勾选情况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 / 本单位* 承担。
1、对标记有“*”之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2、上表各选项中,仅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的所有议案(如“议案 1.00”等)均表示相同意见; 4、若对“议案 2.00”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则视为对议案 2.00下所有子议案(如“议案 2.01”等)均表示相同意见; 5、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投票人仅可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若出现“议案 100”与相关具体议案(如“议案 1.00”等)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议案 100”的表决意见为准; 6、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由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股东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7、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 2025年 7月 4日 15:00收市时止,本人 / 本单位* 持有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 / 本单位* 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 / 本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 / 本单位* 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对标记有“*”之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2、已填妥并签署(盖章)的参会回执,应于 2025年 7月 9日 15:00前送达大会登记地点。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惟公司不接受单纯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信函投递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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