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5-03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号维多利广场 A座 20楼一号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晗 会议召开符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代表股份36,806,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6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35,952,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853,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853,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人,代表股份853,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3%。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758,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2%;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郑怡玲律师和李伟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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