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5日(星期三)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5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治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 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人,代表股份 70,559,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70,304,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人,代表股份 255,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人,代表股份 2,364,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0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人,代表股份 255,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53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4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8%;反对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2.《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4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8%;反对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3.《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4.《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5.《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28,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 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2,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50%;反对 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1%;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6.《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5%;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7.《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31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1%;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71%;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 8.《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0,50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 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4,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10%;反对 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7%;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3%。 9.《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0,51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6,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83%;反对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5%;弃权 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2%。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1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 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0%;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同意 2,316,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83%;反对 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9%;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14,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2%。 1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0,514,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0,514,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3%;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1.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534,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57%;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5%;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8%。 11.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反对 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0%;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6,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83%;反对 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9%;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11.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53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4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8%;反对 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3%;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张理清、朱怡静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案文件 1.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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