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利安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 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及投资需要。 2. 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3. 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拟减持方式及数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8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利安隆集团已切实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利安隆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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