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项乐宏先生、项馨女士、朱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郝亚斌先生、陈翼然先生、华秀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3名独立董事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刘满达先生、贺雪飞女士任期届满,将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溪红女士、刘满达先生、贺雪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溪红女士、刘满达先生、贺雪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项乐宏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PR。宁波师范学院(现宁波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商学院双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简称“DBA”)两年求学经历;宁波市十六届政协委员;高级经济师职称;荣获“宁波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宁波市劳动模范。1995年至1998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宁波公司,任国际合作部副经理;1998年至今,任丽晶电子执行董事;2002年至2010年,任丽晶时代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麗晶國際董事;2009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乐歌进出口执行董事;201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项乐宏先生、配偶姜艺女士通过丽晶电子集团控制公司19.77%的股份,本人通过麗晶國際控制公司 14.59%的股份,姜艺通过聚才投资控制公司5.43%的股份,本人个人直接持有公司4.41%的股份,姜艺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72%的股份。项乐宏、姜艺通过麗晶國際、丽晶电子集团、聚才投资及项乐宏、姜艺个人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 46.92%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与项馨女士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项乐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项馨女士: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数学专业,2022年 9月至今,就职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美国线下渠道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项馨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项馨女士与项乐宏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姜艺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学士,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获得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荣誉称号;1993年至2008年,先后就职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历任项目经理、合伙人;2008年至2010年,任丽晶时代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朱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59,0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朱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郝亚斌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5年至2019年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9年至今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翼然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德国欧洲商学院(EBS)访问学者,浙江大学访问学者。曾主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子课题、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等多项纵向课题,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著作,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与创新战略。现就职于宁波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MPAcc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翼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华秀萍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经开区区块链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秀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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