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盾股份 股票代码: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施华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8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委托人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导致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十二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326,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8,474,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28,800,000股减少至20,326,000股,持股比例由7.08%减少至4.9999999%。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0,326,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相关信托合同或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2952012/ 0575-82952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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