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300651):提前赎回金陵转债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20:41:2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陵体育:关于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金陵转债”赎回价格:101.72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3.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6月25日
3、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7月15日
4、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7月18日
5、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 年7月17日
6、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7月18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7月2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7月25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金陵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金陵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金陵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金陵转债”,将按照101.726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金陵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金陵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年6月5日至 2025年6月25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85元/股)的 130%(即 25.805元/股),已触发《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金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金陵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公开上市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250.00万张,期限6年。

(二)可转债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2.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陵转债”,债券代码“123093”。

(三)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25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2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月18日)止,即2021年7月26日至2027年1月18日。
(四)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金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49.29元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6,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9日起由原49.29元/股调整为49.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7,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9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49.19元/股调整为49.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4、2023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8,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9987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9日起由原49.09元/股调整为48.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5、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8,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 7日起由原 48.97元/股调整为 48.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公告编号:2024-07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11月18日起由原48.82元/股调整为2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7、2025年4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51,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8日起由原20.00元/股调整为19.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5%,第四年为3.0%,第五年为3.5%,第六年为4.0%。

金陵转债”本期票面利率3.5%。

(三)触发 赎回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5日,已有连续15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85元/股)的130%(即25.805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金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陵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金陵转债”赎回价格为101.726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3.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月1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2025年7月18日)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80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3.5%×t/365=1.726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726=101.726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金陵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金陵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金陵转债”自2025年7月15日起停止交易。
3、“金陵转债”自2025年7月18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7月18日为“金陵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金陵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金陵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7月2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7月 25日为赎回款到达“金陵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金陵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金陵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陵转债
(四)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11号
咨询联系电话:0512-58983911
联系邮箱:sunjun@jlsports.com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金陵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金陵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金陵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金陵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4、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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