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301208):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20:41: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亦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4日(星期五)。

7.出(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 备案手续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4《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5《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6《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2.07《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管理制度》
2.08《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9《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10《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3.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5年7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何欢
联系电话/传真:010-81377575
电子邮箱:BODoffice@ce-service.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14:30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手续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   
2.02《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2.03《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决策制度》   
2.04《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2.05《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办法》   
2.06《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制度》   
2.07《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8《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   
2.09《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2.10《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若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 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姓名/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25年7月10日17时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12层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1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08;投票简称:中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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