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60183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任期考 核情况的议案》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任期考核情况 的议案》是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管理办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 契约化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及实际情况确定,其制定和审 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 任期考核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存泰、龙文彬、顾培东、马骁、余海宗 2025年 6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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