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603899):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662,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股东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股东及董事陈雪玲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科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4,790,658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5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杰葵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4,748,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5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陈雪玲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025,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2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合伙企业自身需要,本合伙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合伙企业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陈雪玲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及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及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及董事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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