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603926):铁流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9:05:37 中财网
原标题:铁流股份:铁流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06,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06,0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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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议案》及相关议案。以2024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7元/股,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5.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2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元/股)授予股票数量(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018-5-212.143,770,00070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股票解锁日期股票解锁数量 (股)剩余未解锁股票 数量(股)取消解锁股票数量 (股)取消解锁股票的 原因
2019-5-131,026,0002,394,000350,000离职回购注销
2020-5-151,240,2001,653,600218,400离职回购注销
2021-5-191,627,600026,000离职回购注销
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股数相应同比例增加。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7月2日,因此,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2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完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2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形,满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 年度。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考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触发值为8%, 目标值为10%;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触发值为8%,目标值为10%。 具体解禁比例如下: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 2,199,573,142.53元,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2,400,181,153.46元,营业收 入增长率为9.12%,指标对应 系数X为80%; 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 98,290,454.49元,2024年净 利润为103,108,152.48元,净 利润增长率为4.90%,指标对 应系数Y为0。 综上,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8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10%X=100%   
  8%≤A<10%X=80%   
  A<8%X=0   
 净利润增长率 (B)B≥10%Y=100%   
  8%≤B<10%Y=80%   
  B<8%Y=0   
 解除限售比例取X与Y的孰高值    
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 业务板块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 钩,根据业务板块层面业绩的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 除限售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部门激 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各业务板块均完成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 C、D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两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小于60分,评价D,解除限 售比例为0;一名激励对象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大于60分但 小于80分,评价C,解除限售 比例为60%;其余激励对象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90分以
 考核结 果(S)S≥9080≤S< 9060≤S< 80S<60 
 评价标 准ABCD 
 解除限 售比例100%80%60%0上,评价A,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权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式为: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业务板块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于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方 健董事、副总经理150,00036,00024.00%
2岑伟丰董事150,00036,00024.00%
3赵丁华董事、副总经理150,00036,00024.00%
4黄铁桥副总经理150,00036,00024.00%
5周 莺董事会秘书150,00036,00024.00%
6赵慧君财务总监150,00036,00024.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900,000216,00024.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4,670,0001,090,08023.34%  
合计5,570,0001,306,08023.45%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306,08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5,570,000-1,306,0804,263,920
无限售条件股份229,532,5311,306,080230,838,611
总计235,102,5310235,102,531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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