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8:56:49 中财网
原标题: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2025年6月25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现将本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1/3。本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6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于2025年6月5日届满。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第一个 表口径)不低于300,000万元;或以2021 行权期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2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 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第二个 表口径)不低于380,000万元;或以2021 行权期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3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第三个 表口径)不低于460,000万元;或以2021 行权期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4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2024年公司快递业务完成量 265.73亿件,较2021年增长 60.63%,高于行业可比口径平均 增长率(48.12%),满足行权条件。      
 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 行权期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表口径)不低于300,000万元;或以2021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2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     
 第二个 行权期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表口径)不低于380,000万元;或以2021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3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     
 第三个 行权期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 表口径)不低于460,000万元;或以2021 年度业务完成量为基数,2024年度业务 完成量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最近一个考核年度 绩效考评结果设定行权条件如下: 绩效等级 A B1 B2 C1 C2 D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80% 0% 0%(1)13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 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 (3)4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1,本次个 人当期行权比例为80%,不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4)剩余16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 权条件,本次个人当期行权比例 为100%。      
 绩效等级AB1B2C1C2D
 行权比例100%100%100%80%0%0%
        
综上所述,本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外,现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同意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一)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277名激励对象授予1,22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18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三)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277名激励对象授予1,228.50万份股票期权。

(四)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6.18元/股调整为16.03元/股。

(五)2022年7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

(六)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赵海燕女士因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6.00万份。

(七)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6.03元/股调整为15.78元/股。同时,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和“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00.50万份;4人发生“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三条的相关情形,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5.50万份;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2,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4.00万份;36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1,本次个人当期行权比例为80%,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共10.60万份。因此,公司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40.60万份。

(八)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78元/股调整为15.43元/股。同时,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和“四、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以及“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同意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6.97万份;1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14.00万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2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75.00万份。因此,公司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35.97万份。

(九)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43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同时,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和“四、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以及“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6月5日,12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65.1299万份;4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1,本次个人当期行权比例为80%,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共11.1000万份;1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18.5000万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9.0000万份。因此,公司本次拟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13.7299万份。

综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279.40万份,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0.08%,行权价格为15.07元/股。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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