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杉杉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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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8:56: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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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
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宁波
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宁波
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获悉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轮候冻结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冻结/标记股
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冻结/标
记股份
是否为
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
始日 | 冻结/标
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
原因 |
杉杉
控股 | 72,212,189 | 100.00注 | 3.21 | 否 | 2025-06-05 | / | 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50,052,403 | 100.00 | 2.23 | 否 | 2025-06-19 | / | 苏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50,052,403 | 100.00 | 2.23 | 否 | 2025-06-19 | / | 苏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小计 | 172,316,995 | 344.27 | 7.66 | / | / | / | / | / |
注:根据前期已披露公告,杉杉控股所持22,159,786股公司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并于2025年6月6日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该比例按轮候冻结日(即2025年6月5日)持股72,212,189股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前述股份被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累计被冻结数
量(股) | 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 | 合计占其
所持股份
比例(%) | 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
郑永刚 | 655,267 | 0.03 | 655,267 | 0 | 100.00 | 0.03 |
杉杉控股 | 50,052,403 | 2.23 | 20,621,862 | 29,430,541 | 100.00 | 2.23 |
杉杉集团有
限公司 | 320,296,700 | 14.24 | 33,284,600 | 287,012,036 | 100.00 | 14.24 |
宁波朋泽贸
易有限公司 | 205,264,756 | 9.13 | 0 | 205,264,756 | 100.00 | 9.13 |
宁波市鄞州
捷伦投资有
限公司 | 29,580,000 | 1.32 | 0 | 29,580,000 | 100.00 | 1.32 |
合计 | 605,849,126 | 26.93 | 54,561,729 | 551,287,333 | 100.00 | 26.93 |
注1:“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郑永刚先生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655,26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杉杉控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924,459,01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46.98%,占公司总股本的41.10%;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1,232,897,38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4.92%,占公司总股本的54.81%;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73,481,08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80%,占公司总股本的3.27%。
注2:“累计被标记数量”含司法冻结质押数量。
三、其他说明
1、杉杉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并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裁定与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具体见杉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如2024年8月6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评级调整的公告》,2024年9月2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等)。
2、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和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鉴于鄞州法院已裁定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其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
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