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8:46:00 中财网
原标题:芭田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0,224,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7月 1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12月 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224,719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4年 12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51,028,07626.09-230,925250,797,15126.01
高管锁定股179,216,35718.63216,075179,432,43218.61
首发后限售股70,224,7197.30070,224,7197.28
股权激励限售股1,587,0000.16-447,0001,140,0000.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10,960,83173.912,334,625713,295,45673.99
三、总股本961,988,9071002,103,700964,092,60710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年 12月 31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022,4717,022,471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213,4834,213,483
3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3,511,2353,511,235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5,6178,005,617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7,022,4717,022,471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949,4382,949,438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84,2697,584,269
8董易2,247,1912,247,191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92,1343,792,134
10张宇2,106,7412,106,741
1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1,769,66921,769,669
合计70,224,71970,224,719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50,797,15126.01-70,224,719180,572,43218.73
高管锁定股179,432,43218.610179,432,43218.61
首发后限售股70,224,7197.28-70,224,71900
股权激励限售股1,140,0000.1201,140,0000.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13,295,45673.9970,224,719783,520,17581.27
三、总股本964,092,6071000964,092,607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三)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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